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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生态环境标准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》(HJ 1230—2021)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!

1970-01-01 来源: 第三方 浏览量:39

 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工作,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精准管控,有效支撑VOCs环境保护税征收,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》(HJ 1230—2021)修改单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 
  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。请于2026年12月4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,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 
  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刘通浩
 
  电话:(010)65645576
 
  传真:(010)65645580
 
  邮箱:dqsgdy@mee.gov.cn
 
  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
 
  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谭玉菲
 
  电话:(010)84924935
 
  传真:(010)84919396
 
  邮箱:tanyf@craes.org.cn
 
 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
 
  附件:
 
  1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 
  2.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》(HJ 1230-2021)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
 
  3.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》(HJ 1230-2021)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 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 
  2026年10月30日
 
  (此件社会公开)
 
  引用: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》(HJ 1230—2021)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 生态环境部 [引用日期:2026年11月3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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